当前位置为: 主页 > 信息公开 >

固安县红十字会关于社会捐物接受和使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08133人次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和《河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安排部署,截至2020年3月3日固安县红十字会已将收到社会捐赠物资按照捐赠者意愿发放到指定部门,非定向社会捐赠物资按照《固安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办法》和《固安县红十字会肺炎疫情期间捐赠物品发放原则》已经发放到全县医疗卫生、公安交通和社区村街防控一线,目前接收到的物资均已发放完毕。(具体情况见附表)

 

固安县红十字会

2020年3月8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