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9-05124人次浏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红十字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红十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救灾、救护、救助等职责,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激发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等32个单位“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郑杰等10名个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红十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各级红十字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向“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激励引导红十字工作人员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初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019年8月27日
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北京市海淀区红十字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红十字会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十字会
山西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
辽宁省抚顺市红十字会
吉林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十字会
上海市嘉定区红十字会
江苏省盐城市红十字会
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红十字会
福建省泉州市红十字会
江西省赣州市红十字会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红十字会
河南省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红十字会
湖南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广东省珠海市红十字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红十字会
海南省三亚市红十字会
重庆市潼南区红十字会
四川省内江市红十字会
贵州省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
云南省曲靖市红十字会
陕西省咸阳市红十字会
甘肃省陇南市红十字会
青海省海东市红十字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红十字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宣传部
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
王友国
天津市和平区红十字会一级主任科员
洪永男(朝鲜族)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红十字会秘书长
花茂波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郑 杰(女)
浙江省绍兴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萧 相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
黄晓红(女)
江西省新余市红十字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磅礴
四川省广元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事业发展部部长,昭化区白果乡山溪村第一书记
杨海龙(哈尼族)
云南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募捐宣传科副科长
夏碧娟(女)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红十字会赈济救灾部部长
刘雁平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十字会综合处处长